
(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兴亮))
声明人张兴亮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和承诺如下:本人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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